吉林动画学院2021-2022学年 “ 五四 ” 表彰工作方案
首页 >学生管理与服务
上传时间:2022-05-02 09:57:00
发布:xxgkxgb
创先争优表彰是共青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树立积极向上、团结共进的团组织风气的重要举措。2021—2022 学年,在上级团委的领导下,在校党委的带领下,我校团学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,取得了喜人成绩。值此建团 100年之际,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,全面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“五四”表彰工作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学校共青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
由学校领导,纪检监察、学工、教务、平台、科研部门及各学院领导组成,全面负责本次学生评优工作。
组 长:岳 武
副组长:张砚为 王晓岩 张春雨 彭 巍
成 员:徐秉刚 王莉莉 臧 平 刘伟斌 李 明
王 薇 袁 锐 夏 睿 赵凌云 孙 硕
陈雪娇 李 琦
(二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
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,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优的方案制定、组织实施等工作。
主 任:张砚为
副主任:张春雨 刘 睿 许小多 王莉莉 臧 平
成 员:盛 玉 赵晓萌 刘兆伟 张 哲 李海龙 曹海滨 李怀鹏 张晓鹤 赵立伟 周虹瑶 闫卫东 丁 璇 朱 琳 周皓然 牟丹阳
(三)学院评优工作小组
成员:各学院总支书记、院长、副院长、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。
职责:各学院总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,院长、副院长为主要负责人,负责指导与监督的责任。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具体组织落实,接受全体学生的民主监督。
二、评优项目
本次学生评优的项目包括:“先进基层团委”“先进团支部”“优秀团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“自强之星”“文体活动标兵”“志愿服务之星”“战疫先锋志愿者”“专业实践标兵”等 9 个奖项。
三、评选范围
我校在籍全体同学。
四、评选时间
2022 年 5 月 4 日至 2022 年 5 月 29 日
五、评选条件及流程
(一) 先进基层团委
1. 评选条件:
(1)坚决贯彻党的决定。团委班子配备整齐,政治强,业务精,分团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,尤其在疫情期间班子成员身处一线,全面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,积极发挥作用,表现突出。严格落实各项文件精神,规范开展团员发展、管理、教育和团费收缴等工作;
(2)工作活跃,成绩显著。规范化建设,发展团员程序严、质量高,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。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,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;
(3)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能够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;
(4)积极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,围绕成长发展、志愿服务、济困助学、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组织功能,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、获得感强;
(5)共青团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好,扎实有效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任务,团员踊跃参与文化艺术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,扎实推进共青团、学生会改革等;
(6)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团员队伍充分
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的优先评选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基层团委提出申请;
(2)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员对本学院分团委进行满意度线上民主测评(满意度调查中:“满意”人数比例达到参与人数的60%以上);
(3)校团委根据分团委书记述职及本学年的工作完成情况,进行综合衡量,推荐上报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结果、公示。
(二)先进团支部
1. 评选条件:
(1)支部建设好。团支部切实履行职责,按期换届;
(2)团干部素质高。支委会成员政治素质高,严于律己,作风扎实,团结协作;
(3)主题活动好。主题活动扎实有效、支部组织生活正常,团的理论学习效果明显;
(4)团的活动组织得力,效果突出,影响较大。工作有创新,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;
(5)团支部团结有力。同等条件下,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团支部积极发挥作用,带领同学遵章守纪,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。在“团支部风采展示”中成绩突出的支部优先推荐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基层团委按评选条件择优推荐;
(2)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核、公示;
(3)学校评优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、公示。
(三)优秀团干部
1. 评选条件:
(1)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共青团员(预备党员和党员未满28 岁也可参评);
(2)理想信念坚定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(无纪律处分),品格高尚。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;
(3)对党忠诚,严守党的纪律,注重党性修养,敢于担当,清正廉洁,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;
(4)学习成绩优秀(上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排名前 50%)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(5)作风扎实,工作能力过硬,积极参与各级团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,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,特别考虑在疫情期间的贡献度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学生校、院团委各部门及各团支部,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、学院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(四)优秀团员
1. 评选条件:
(1)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共青团员。理想信念坚定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(无纪律处分),品格高尚。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团的章程;
(2)对党忠诚,严守党的纪律,注重党性修养,敢于担当,清正廉洁,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;
(3)学习成绩优秀(上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)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(4)全程参与“青年大学习”学习,积极参与“学党史、强信念、跟党走”主题教育学习。能够积极参与各级团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,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;
(5)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在疫情期间做出积极贡献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学生校、院团委各部门及各团支部,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、学院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(五)自强之星
1. 评选条件:
(1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(无纪律处分);
(2)克服家庭经济困难、身体疾患等因素,坚持学习,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;
(3)长期利用业余时间,在校外勤工俭学,勇于担当,自强自立,社会反响良好;或在校内阳光社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服务时间超过 2 年的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团学组织、各班级,民主选举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、学院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(六)文体活动标兵
1. 评选条件:
(1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(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);
(2)积极参加校、院组织的各项文艺、体育活动,具有带头作用;
(3)参加校外文艺、体育活动(比赛)中获得市级以上成绩(奖励),校内文艺、体育活动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者有特殊贡献的优先评选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团学组织、各班级,民主选举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、学院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(七)志愿服务之星
1. 评选条件:
(1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(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);
(2)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及各类论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社团等活动的主要组织者;
(3)积极投身社会公益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获得市级以上“优秀志愿者”等荣誉称号、“优秀志愿服务集体”的主要组织者的优先评选;
(4)长期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,其典型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优先评选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团学组织、各班级,民主选举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、学院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(八) “ 战疫先锋 ” 志愿者
1. 评选条件:
(1)在抗击疫情志愿服务工作中,积极响应学校号召,积极参与“抗疫”相关工作,表现突出,得到学院或相关部门认可;
(2)品行端正,严格自律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制度(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);
(3)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;
(4)参与一线志愿服务工作时长不少于两周,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受时间限制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,根据学生参与抗击疫情的实际
工作情况,推荐候选人;
(2)校团委做好统筹,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复查;
(4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通过、公示。
(九)专业实践标兵
1. 评选条件(符合 4 1-4 条件,7 5-7 条件满足一条即可):
(1)本学年度参与学产对接实践教学平台(工作室)实践时间满一个学期,或参加一个以上完整项目,或参与项目时间超过二个月;
(2)本学年度在平台所获得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.0;
(3)自觉遵守平台教学实践规定,日常表现优秀;
(4)在项目制作、进度完成、技术掌握等方面表现突出,发挥重要作用(对参与平台重点项目、市场高端项目或服务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);
(5)参加各类专业展赛,获得校级比赛特等奖、市级比赛一等、省级比赛二等、全国比赛三等、国际级比赛入围奖及以上奖项;
(6)成功获批专利;
(7)论文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展览和比赛中获得奖励。在省级及以上电台、电视台发表文学、音乐、美术作品及其它音像作品等;评选要求:以上获奖成果必须以吉林动画学院或个人名义参加。
2. 评选流程:
(1)学院平台办公室推荐候选人,跨平台的学生在本学院
参评;
(2)学院平台办公室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,择优上报;
(3)平台办公室审核;
(4)学校评优工作办公室审核;
(5)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六、申报名额
(1)先进基层团委根据各分团委情况,择优表彰;
(2)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 10%;
(3)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 8%;
(4)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 3%;
(5)自强之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1%;
(6)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1%;
(7)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1%;
(8) “战疫先锋”志愿者评选比例不超过志愿者人数的 20%;
(9)专业实践标兵比例按照平台实际情况进行申报。
七、取消条件
1.在评定学年以后,截止到当年评优时间段内,受到过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;
2.通过不正当途径,发表不实、不当言论,引发舆情的;
3.在评优过程中,弄虚作假,有违规违纪行为的;
4.请客送礼,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目的的。
八、报送材料
1.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评选材料的电子版(签字)和纸质版(纸质版待疫情过后提交),各类奖项的申报表、汇总表一式一份,汇总表需主管学生工作院长签字。报校团委盛玉副书记处;
2.各学院要按奖项进行归类,登记表的排列顺序要与汇总表相对应,纸质版材料要加盖学院公章(纸质版待疫情过后提交);
3.以学院为单位形成评选报告,报告内容涵盖评选机构设置、成员信息、职责划分、评选过程、公示结果等内容。
九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领导,加大宣传学生评优工作是完成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的有力抓手、是推进“三全育人”工作的重要途径、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,各学院领导要高度负责,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突出吉动核心文化内涵,引导学生注重全面发展,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荣誉,促进优良校风、班风的形成。
(二)规范程序,认真评定
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,严格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党员代表、学生干部代表、一般学生代表共同参与评议,严格落实评选条件和流程,依据开展的工作形成评选报告。
(三)公平公正,公开择优
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,增强评优工作的透明度,并按各年级人数合理分配名额比例。对弄虚作假、违规违纪的行为,将严肃追责。校、院两级公示评选结果,经广泛征求意见后,方可上报。学校纪检监督电话:联系电话:0431-87031788,邮箱:jidongjj@163.com。